省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验收组即将对我县进行验收
根据《关于认真做好国家和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》(厅办函[2009]89号)要求,经省厅研究,定于12月18日对我县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进行验收。
一、验收内容
按照《关于认真做好国家和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》(厅办函[2009]89号)要求执行。
二、验收方法步骤
1、听取当地政府关于示范区建设的情况汇报。
2、分组检查。内业组查阅示范区建设有关资料;外业组实地查看示范区现场,抽查建设乡镇保护标志设立、保护卡发放等情况(抽查名单由验收组自行决定);信息化组核对基本农田数据库数据,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及网络发布系统。
3、情况汇总。
4、反馈验收的初步意见。
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