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更正登记审核公告
现将下列宗地的土地登记审核情况予以公布。若对公布的内容有异议,请于公告日期起十五日内,到我局地籍科提出书面复查申请。逾期未提出异议的,即认为下述公布内容符合登记要求,我局将依法予以更正登记。
土地权利人
土地座落
权属性质及使用权类型
面积
用途
李国峰
高亭镇刘家岙村
集体宅基地使用权
111.86㎡
住宅
李国忠
114.93㎡
岱山县国土资源局
2010年7月15日